乐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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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山按:
樂書,司馬遷史記。选摘琴书大全中《乐书》部分
樂書
琴制
琴之為器,
有龍池者,以龍潜於此,其出則興雲雨以澤物,而人君之仁如之。
有鳯池者,以南方之禽,其浴則歸潔其身,而人君之德如之。
有軫池者,亦曰軫杯,以其急於發令,切酒以成禮也。
池側有凫掌二,所以護軫之動而合制也。
鳳额有鳯嗉一,所以接喉舌而申令者也。
琴底有鳯足,用黃楊木,表其足色本黃也。
臨岳若山岳峻極,用棗木,表其赤心也。
人肩者,顧於臣有俯就隨肩之象也。
鳳翅者,左右翼之有副貳人主之象也。
龍唇者,聲所由出也。
龍龈者,吟所由生也。
龍口所以受弦,而其鬚又所以飾之也。
鳳額所以制嗉,而其臆又所以承之也。
總而言之,琴長三尺六寸六分,當朞之日也。
腹中天地二柱,天柱圓,厚七分,居姑洗仲呂之界,地柱方厚六分,居南呂無射之界,若定位小差,近上則損上聲,近下則損下聲,當中心則其聲品切矣。
然斵製之妙,蜀稱雷霄、郭諒;吳稱沈鐐、張越,霄諒清雅而沉細,鐐越虛鳴而聲亮。唐明皇幸蜀,詔雷儼待詔。襄陽馮昭亦善攻斵,鬻之不售,節度使盧公鈞聞之⾒重,受⼀張,仍贈之詩,自是馮氏之門,其屨滿矣。
七弦琴論
古者造琴之法,
削以峄陽之桐,成以壓桑之絲,微以麗水之金,軫以崑山之玉。
雖成器在人,而音含太古矣。
盖其制長三尺六寸六分,象碁之日也。
廣六寸,象六合也。
經有五,象五行也。
腰廣四寸,象四時也。
前廣後狭,象尊卑也。
上圆下方,法天地也。
暉十有三,象十二律也。
餘一以象閏也。
其形象鳳,而朱鳥南方之禽樂之主也。
五分其身,以三為上,二為下,参天两地之義也。
司馬遷曰:“其長八尺一寸,正度也。”
由是觀之,則三尺六寸六分中琴之度也,
八尺一寸,大琴之度也。
或以七尺二寸言之,或以四尺五寸言之。
以為大琴则不足
以為中琴則有餘
要之,皆不若六八之數為不失中聲也。
至於弦數,先儒謂:
伏羲、蔡邕以九,
孫登以一,
郭璞以二十七,
頌琴以十三,
楊雄謂陶唐氏,
加二弦以會君臣之恩
桓譚以為文王加少宮少商二弦
蓋聲不過五,小者五弦,法五行之數也。
中者十弦,大者二十弦,法十日之數也。
一弦則聲或不備,九弦則聲或太多。
至於全之為二十七,半之為十三,皆出於七弦倍差,溺於二變二少,以應七始之數也。
為是說者,蓋始於《夏書》,而漫衍於《左氏》《國語》,是不知
《夏書》之在治,忽有五聲而無七始,
豈為《左氏》者求其說不得,而遂傳會之耶?
故七弦之琴,在之則有害古象周天之度耶。
弦有三節,
聲自焦尾至中暉為濁聲,
自中暉至第四暉為中聲,
上至第一暉為清聲。
故樂工指法,按中暉,
第一弦黃鐘(按上為大呂)
第二弦太蔟(按上為夾鐘)
第三弦姑洗(按上為仲呂)
第四弦蕤宾(單彈)
第五弦為林鐘(按上為夷則)
第六弦為南呂(按上為無射)
第七弦為應鐘(按上為黃鐘清)
凡此各隨鐘律彈之,莫不合仲呂之商。
中太平之曲,非無制也。
誠損二弦,去四清,合先王中琴之制,則古樂之法不過是矣。
唐李沖《琴操》通中呂、黃鐘、無射三宮之說,蓋未究其本矣。
先儒之論,有宮聲,又有變宮聲,已失尊君之道。
而琴又有少宮少商之弦,豈古人祝壽之意,在其害理甚矣。
琴材
《琴書》⽈:琴材以嶧陽孤桐,夾⽯⽣者,向陽孫枝為⾯,梓楸為底。
故《詩》雲:椅桐梓漆,爰伐琴瑟。
《尚書·禹貢》曰:徐州厥貢,嶧陽孤桐。
孔安國傳雲:孤,特也。嶧山之陽,特生桐,中琴瑟。
陶隱居注《本草》:
桐有四種,
青桐,而有子,子肥亦可食。
白桐,與岡桐無異,唯有花子爾。花二月舒,黃紫色。《禮》云:桐始花者也。
岡桐,無子,是做琴者。(白桐堪做琴)
椅桐,人家多植之,《禮記·月令》曰:季春之月,桐始華。
《周書·時訓》云:清明之日,桐始華,不華,歲有大寒。蓋桐始華,以清明之日為正氣。
有早晚,則花有先後,且清明之日,雖季春之節,或在二月或在三月,㨿陶所見,故云:花二月舒。
岡梧有子,今南人采作油。陶云無子,與今異矣。
賈思勰曰:桐葉花而不實者曰白桐。
實而皮青者曰梧桐,今人以其皮青,而號曰青桐。
九月生子,子生於葉上。多者五六,少者二三,炒食甚美。
陸機《草木疏》曰:白桐宜為琴。
《齊民要術》云:白桐無子,冬結似子者,乃明年之花房。為樂器,於山石間生者,樂器則鳴。青桐不中用。
今之斵琴,當用清明發花者,世謂之紫花桐,亦名楸桐,云以其花相類也。
蕭炳曰:梓木似桐,而葉小花紫。《爾雅》曰椅桐。郭璞注云:即楸也。
陸機云:梓木者,楸之類疏理白色而生子者為梓。梓實桐皮曰:椅天大同而小異也。
《說文》曰:白色有角者,名為梓,似楸而有角者,名為角楸,或名子楸。黃色無子者名為柳楸。
《詩經·小雅》云:山有梗,陸有機,云其枝葉木理如楸山楸之異者。今人謂之苦楸,其色黃者皆不可用當取色理紫者為上,徹或得新材急於速成,以火烘㶸,津脈遽畫,雖便幹,然終失其性也。
聖人制琴,以陰陽相配,故有中和之聲。面為陽背為陰。陽以桐木,陰以梓木,不可易也。後人好奇,或以他木代之,以自標異,縱問有可取不可以為法也。
《志林》云:凡木本實而末虛,惟桐反之。試取小枝削,皆實堅其本,皆中虛。
故世所以貴孫枝者,貴其實也,實故絲中木聲也。
沈括《夢溪筆談》琴雖用桐,然須多年木性都盡,聲始發越。予曾見唐初路式琴,木皆枯朽,殆不勝指,而其聲愈清,又?見越人陶道真蓄一張越琴,傳云:古塚中,敗棺杉木也,聲極臻妙,腹有李陽,水篆數十字,其畧云:南溟島上得一木,名伽陀羅,紋如銀屑,其堅如石,命工斵為此琴,篆文甚古勁,材欲輕鬆脆滑,謂之四善,木堅如石,可以制琴,亦所未喻也。《投荒錄》云:?管多鳥,呿陀皆奇,木疑伽陀羅,即呿陀耶。
田紫芝曰:樂由陽来,虚所以生也。故莊子曰:樂出虚,夫虚則通,實则礙。礙而不通,樂何由作?
惟桐之材,其心虚而理疏。理疏则虚不特在心而在體。舉則輕擊,則鬆折,則脆,撫则滑,輕鬆脆滑。謂之四善。四善之備以,虚而已,世所謂桐不一也。
似桑而曲拳謂之胡桐。
似梓而霄白謂之海桐。
似梧而無實謂之青桐。
梧與桐,同類而其繁茂一也。本同而質異,世所謂梧為桐,或以材可以雕鏤,或其實可壓而取其腊。
其華、其實、其幹、其膚一有相類,因謂之桐,皆非相之正也。
古所謂桐惟心,虚而理疎?者是也。
天下之材,桑良莫如桐,堅刚莫如梓,以桐之虚,合梓之實,剛柔相配,天地之道,陰陽之義也。
又吳僧智和南溟岛上得一木,名伽陀羅纹,如銀屑。其堅如石,斵而為琴,惟木液濁性去盡,皆可選用。
曾敏行獨醒雖志云,斵琴貴孫枝或謂桐木已。伐旁有蘖者,為孫枝或謂自本。而歧者為子幹,自子幹而歧者,为孫枝,凡桐遇伐,去随其萌,?不三年,可材矣。
而自子幹岐生者,雖大不能拱把,唐人有百衲琴,雖未詳其取村,然以百衲之意推之,似谓泉眾材綴葺乃成,故意其取自子幹,而岐生者為孙枝也,孫枝既難得,縱有非久藏未可用。
今人求之老屋,間得其材,當試於水中,泛入數尺徐觀其浮。取其陽者用之,此亦古人遺意。
若僧寺木魚,歳年雖久,而扣擊之餘聲散,質傷不足用也。
李靚曰:昔舜採朝陽之桐以為琴。桐老則聲乾,而塞桐嫩則聲柔。而廢以三年,桐為材则得其中正,可以寫心志通神明,而和天下也。
漢蔡邕聞?下薪擊之有聲知其美材,取以為琴,乃焦尾也。今琴尾缺乃效之也。夫今之為琴者,不原古,而任意為之,亦可歎也。